问题 | 房屋证书类型怎么填写 |
释义 | 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如果你已取得产权证书,请根据您的产权证书类型,选择“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如果你是近期购买的房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则可选择“房屋预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一、房产证明材料怎么办理 一般到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可以查询证明您的房产情况 二、办房产证需要的通用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三、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一)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 (二)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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