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 丰台 法院判决书 有错误,可以向法院申请补正笔误,法院可以裁定补正。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 管辖权 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 诉讼 ; (七)补正 判决书 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书 、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