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退役军人优待证如何办理 |
释义 |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已完成建档立卡的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4.申请常住地优待证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在申请常住地优待证时,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汉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汉连续居住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参加常住地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常住地房产证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常住地居住证复印件、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等);个人书面申请。 (三)无身份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材料能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需由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经其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认定身份。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需由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由户籍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认定身份。 如申请人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无法核实的,应待申请人材料补充完善、身份确定后,再申请优待证。 如所在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集中拍照则不需个人提供电子证件照片,申领前请向所在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 综上所述关于武汉退役军人优待证如何办理,建议一次性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防止多次来回准备,造成时间的浪费 法律依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关要求,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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