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定资产是存货吗? |
释义 | 固定资产不是存货。 存货通常会在短期内销售或者是销毁掉,而固定资产的标准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并不符合存货的标准。 固定资产通常指那些长时间使用且具有一定保值率的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可以作为企业的贷款抵押物、资产评估标的物等。 固定资产的特征如下: 1、固定资产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现行企业大多是使用平均年限法;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可以弥补平均年限法只重使用时间,不考虑使用强度的缺点; 3、加速折旧法,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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