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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提存物的规定是怎样的
释义
    债务人应按约清偿债务。如债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导致债务人无法清偿,则可提存标的物。此为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终止情形之一。债务人需满足条件并通知债权人。
    法律分析
    债务人应按约定清偿债务。如果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债务人的清偿,则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提存标的物是终止债权债务的一种方式。在特定条件下,债务人可以提存标的物,并通知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标的物提存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该内容由 崔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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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