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什么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释义 | 关于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申请行政复议条件: 1.必须是因行政争议而提起复议。 2.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行政复议要向上一级复议的回答。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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