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党员纳新会开会方法 |
释义 | 本文重点阐述了申请入党所需遵循的程序和步骤。申请人需向组织汇报个人认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动机、个人履历、现实表现及其他相关问题。党小组和介绍人需向党组织介绍申请人情况,对其是否具备入党资格发表意见。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对申请入党人的评审结果。与会党员需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的入党资格进行讨论。申请入党的人需向大会报告自己在讨论中的态度。会议进行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表决。 法律分析 1、申请入党的人需要向组织汇报他们对党的认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动机、个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要向党组织介绍申请入党的人的主要情况,同时对其是否具备入党资格发表意见; 3、支委会需要向党组织汇报对申请入党人的评审结果; 4、与会党员需要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的入党资格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需要向大会报告自己在讨论中的态度; 6、会议进行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表决。 拓展延伸 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申请人评审结果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所任职务应当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对于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申请人评审结果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申请人评审结果属于党组织的职责范围,是支委会的义务。 其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申请人评审结果的情况,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最后,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申请人评审结果的情况,党组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综上所述,支委会需向党组织汇报申请人评审结果是党组织的职责范围,也是支委会的义务。对于这种情况,党组织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结语 申请入党需要向组织汇报个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动机,党小组和介绍人要向党组织介绍申请入党的人的主要情况,支委会需汇报评审结果,与会党员需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申请入党的人需向大会报告自己在讨论中的态度,最后进行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对申请入党的人进行表决。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