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被执行人有财物足以清偿相应债务,或者能够履行相应义务,而拒不执行的,会强制执行其清偿,或者作出相应法律行为;被执行人无力清偿的,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