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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托管公司跑路报警有用吗
释义
    房东、托管公司、租客构成了三方主体,其中一般情况下,是由房东与托管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合同,即房东把房子交给托管公司,托管公司按月或者季度等向房东支付租金,房东与托管公司形成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托管公司拿到房子之后,在找实际承租人即租客,托管公司收取租客的租金,则托管公司与租客之间也是房屋租赁的法律关系,即通常所说的转租。而房东与租客之间是没有签订合同的,没有直接法律关系。托管公司跑路之后,无法向房东支付租金,则房东可以以托管公司违约解除合同。如果房客为了继续租住房屋,可以代托管公司向房东支付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房东合同解除权,这条规定本身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但是为了保障房客的权利,从转租房屋市场稳定性考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托管公司跑路,如果租客愿意代托管公司付租金,那么在租赁期内,房东是不能强行赶走租客。如果租客表明愿意支付,但是房东不愿意租了,这种情况下强制租客搬离,租客可以起诉追究,房东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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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5: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