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保险可以赔偿吗 |
释义 |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但侵权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等重复性费用,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先获得工伤赔偿待遇的,并不影响侵权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人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谁先赔 受害人可以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兼得两个赔偿,没有先后顺序。 从法条可以看出,在认定工伤的同时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请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两者间是选其一请求、还是同时请求、还是先选其一请求在不能满足时再选另一请求进行差额补充,《工伤保险条例》和《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既在认定工伤的同时可以向侵权第三人请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认为可以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兼得两个赔偿。 二、交通事故造成双重伤可以赔偿吗? 可以,因用人单位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并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和工伤待遇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不能相互取代。劳动者获得两份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 三、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依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的依据: 1、交通事故赔偿已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电器费、误工工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前支付相关费用的,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已经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不再发放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但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补偿或者残疾生活补助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补助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上述两项相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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