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行专利权的变更转让需要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之间订立书面的专利转让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缴纳相关登记费用,最后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十五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