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成为独立户主需要的条件是:当事人已经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有单独的住房(门牌号)。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资料户籍科办理单利分户。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