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举报权,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 举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要求我们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高度对待举报人权利保护工作,力戒举报工具主义观,实现在举报问题上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需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就是宪法关于公民监督权的规定。“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