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乙公司对卸货员受伤担责吗 |
释义 | 这个问题涉及如何认定雇主的问题。生活中,存在着出借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对此,不能一概而论地由临时借用者承担侵权责任,需要考虑具体情况而定。 题设中的乙公司是支付了卸货员卸货费用的乙公司。如此我们来看,首先,卸货员就职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连出借卸货员的合意都没有,卸货员没有被临时出借,这就直接排除了卸货员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临时雇佣合意的可能。 其次,乙公司支付卸货员的卸货费,相当于卸货员就职公司允许自己的卸货员利用工作便利收入的外快,而不是乙公司临时雇佣卸货员的劳务费。 最后,卸货员从事的卸货工作本身就是卸货员就职公司聘用和指派其从事的本职工作,并没有脱离于卸货员就职公司的管控而独立存在,也就是说,卸货时卸货员仍听命于卸货员就职公司,卸不卸货取决于卸货员就职公司的指令,而非乙公司。 因此,卸货员与乙公司未形成临时雇佣关系,卸货员应当向自己所就职的公司主张赔偿,乙公司对卸货员受伤不担责。 公司对员工违法担责吗 公司员工违法如果是职务行为,民事责任由单位负责;刑事责任由本人负责。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员工追偿。 干活受伤后谁担责 给私人干活受伤也属于因公受伤责任原则由雇主承担。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员工打架受伤对公司有影响吗? 如果员工因打架受伤不符合工伤的条件,则受伤员工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应该按照民事侵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加害人构成犯罪,受害人也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受害人即使有医疗保险也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如果受害人被认定为工伤,则一方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另一方面还可以有权向加害人要求侵权赔偿。也就是说此时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双倍赔偿”。因为工伤待遇和侵权赔偿适用不同的法律调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确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谁担责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建房的人应当对精神病人的伤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建房的人采取了安全措施或者尽到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另外,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职工和公司打架受伤属于工伤吗 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符合条例第十六之规定。 二、不应该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很容易认定的,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其次,是否为因履行职责在实务中有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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