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客观相一致的刑事责任原则指对犯罪的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必须主客观相一致。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必须是这种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主观上的罪过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结果的原因,而这个行为必须是主观上的罪过的必然结果。 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由于定罪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法官在定罪活动中.在指导思想上的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其核心要求就是法官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反对定罪时的主观主义倾向; 二是在犯罪成立标准上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即实体上坚持主观标准与客观标准的有机统一。 因此,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定罪实践中,还存在着客观归罪或者客观免责的种种情形,它们都有悖于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