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
释义 |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1、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如下: (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减免项目有哪些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励; 2、财政部发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津贴、资深院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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