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中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梯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四)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五)租赁期限;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停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情形; (八)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约定。 绝大多数省份的公租房都是针对本市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但是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要求相对比较严格,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的社保缴费记录,很难申请公租房。 一、廉租房可以购买吗? 廉租房的并不属于商品房等房屋性质,不可以购买。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二、租赁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