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夫妻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综合情况,进行分割。通常而言,房产分割的份额上还会考虑双方贡献大小、结婚年限长短、双方过错问题等因素,不一定平均分。 通常而言,婚后购房,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该不动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实际分割的时候,若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应当均分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即照顾子女的一方能够多分一点财产,但是具体比例取决于法官判决。 但是如果对方存在通过不法途径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离婚时对该方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除了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其他的一些规定可以让一方获得一定的补偿甚至赔偿:第一,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第二,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第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