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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结婚男方户口迁到女方需要的材料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过去
    4,男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迁移户口的,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的步骤如下:
    1、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
    2、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
    3、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
    4、到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
    5、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
    6、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
    7、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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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8: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