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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起诉在哪里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中山起诉可在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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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9 19: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