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期日,指票面上书写的到期日,票据到了到期日后就可以向对方提示付款,就是请求付款。 1、付款期限,指到期日起10天,银行承兑汇票应在到期日起10天内提示付款,超过该日期,就会被拒付,这个时候就需要向付款行做出说明,为什么超过期限。 2、票据时效,指该票据生成的所有票据权力,时效是到期日后2年,比如你丢了票,到期日后2年你才想起来丢了,那么票据权力就丧失了。就跟人家借你钱一样,写了欠条有到期日,到期你不追,过2年欠条就失效了。 设定到期日的意义 1、若持票人不在到期日及其后的法定期间内提示付款,将失去对前手的追索权。 2、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其追索金额包括的利息从到期日开始进行计算。 3、持票人不得在到期日前行使付款请求权。 4、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般也是从到期日起计算。 5、更主要的意义在于确定付款人开始履行付款义务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