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公司全付后是否能全额追偿,要视当事人情况确定。根据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全付后的追偿只能按照当事人不需要承担的责任部分进行追偿。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部分本身就是保险公司的责任。有无证驾驶、醉驾、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全付后有权向致害人全部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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