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一线医务人员及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在2020年入园入学时提供优待政策。省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就读省内中职学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录取;报考普通高校和研究生的,按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我省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家长意愿,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在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报考普通高中的,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给予10分的加分照顾;就读省内中职学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录取,并优先选择学校和专业;报考省内高校的,按规定优先满足录取和专业调整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