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学校也不得聘用。2、处罚规定:聘请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暂扣车辆、处1万元至2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无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处1000元至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校车的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附件四 驾驶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