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诉讼对方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一、原告撤诉需要被告去吗 原告撤诉是否要被告到场,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本人需要出庭,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由本人亲自出庭解决。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决定。如果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如果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二、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规定 法院不准许撤诉的规定如下:1、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三、缺席审以判后多久下判决书 有15天的上诉期,超过15天不上诉,判决就生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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