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京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领取尊老金。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南京老人可以享受其他养老补贴,对70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每月按低保标准增发10%。对80周岁以上,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人,其保障金每月桉低保标准增发20%。 高龄补贴具体多少? 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发放标准为: 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法律依据: 《南京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 第六条 补贴标准为: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1万元;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不低于5000元。已享受过非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的养老机构,按护理型床位进行改造的,按每张床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5:5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