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手写遗嘱有效。手写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需要有行为能力; 2、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 3、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 4、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