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泉州公证员免职初审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泉州公证员免职初审流程怎么走 申请与受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审查与决定,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二、泉州公证员免职初审的材料有什么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窗口提供免费复印。); 申请人的辞职申请书,或调离公证岗位的相关文书,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公证员职务的说明,或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证员免职报审表; 《公证员执业证书》原件。 三、泉州公证员免职初审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1.《公证法》 第二十四条公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免职: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年满六十五周岁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务的; (三)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的; (四)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2.《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公证员有《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公证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公证员有依法应予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情形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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