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部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在县级机构调整中,有这样一种现象:部分独立的机构甚至是政府的组阁部门,被调整成为了二级部门,也就是别的部门的附属部门。 第一,林业局。林业局这个单位在各地应该不是普遍的设置,可能有的地方没有,但应该是多数地方都有的,只要有林业资源的地方,应该就有这个部门,毕竟之前国家也是设置有林业总局的。而在很多有林业资源的地方,林业局不但是独立设置,而且还是政府的组阁部门之一,但是在县级的机构调整中,由于上层职能的调整,由自然资源部门来统管国土上的所有资源,包括林业、草原、矿山、河流等等,所以,国家林草总局变成了由自然资源部门来统管。自然,县级的设置也同样如此,由自然资源部门来统筹管理。 第二,消防队。大家知道,消防队以前在各地不但是独立的,而且还是属于军队,不属于地方,只是服务于地方。在部队改革之后,消防队从部队转隶到地方,由应急管理部门来统一管理,他们也从以前的独立设置变成了应急管理的部门,统归应急管理来统一指挥调度。 第三,乡村振兴局。大乡村振兴局是由以前的扶贫办改制而来,之前,扶贫办在各地县级以上都是独立设置的,而且权力还非常之大,他是统筹涉农的部门,统一开展扶贫工作。在扶贫工作结束之后,为了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的衔接,扶贫办整体转为了乡村振兴局,但按照各地的机构设置,乡村振兴局也是由各地的农业农村局来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八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