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公司存在哪些问题? |
释义 | 劳务派遣存在以下大问题: 1、劳动关系不清晰; 2、工资支付不透明 3、社会保险不参加; 4、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存在用工歧视; 5、工作时间不规范。 一、成立劳务公司要办理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劳务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劳务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为两百万元以上;注册的劳务公司开展的业务应当适应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设施;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的财物审计报告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相关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二、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 各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而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三、劳动合同存在坑人一说吗?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并不存在坑不坑人一说,但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注意以下事项:1、应当载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用人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务派遣合同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动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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