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由于保险公司需要承担高额的赔付费用,因此对于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也非常严格。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确定被保险人患病的时间点,以及该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范围。若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已经患有某些疾病,保险公司可能会在理赔时要求清空前期疾病,否则将会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实告知,不得隐瞒或者欺诈。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或者明知重大疾病而故意不报告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收到保险费,应当向被保险人发放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 3.《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的,保险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为避免由于未及时清空前期疾病而被拒赔,保险人应当在购买保险前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同时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缴纳保险费。若被保险人已经患有某些疾病,应当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避免出现保险合同中未包含的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