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产品,但如果申请人在购买时隐瞒或故意不报告自己的病史,那么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根据《合同法》和《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对方合同履行所需的重要情况,如果申请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十四条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对方合同履行所需的重要事项。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合同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保险法》 第九条 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有关事项。保险人不得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违反本法规定,对保险合同履行不当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本法规定,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申请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避免继往病史的漏洞导致保险失败。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公平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