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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朋友借钱用房产证抵押可以吗
释义
    朋友借钱可以用房产证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可以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怎样处理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成立。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抵押财产因不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灭失或者被征收等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人已经获得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其所获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因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或者其他可归责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请求抵押人在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超过抵押权能够设立时抵押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海域使用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二、抵押物拍卖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抵押物拍卖的清偿顺序如下: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7、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8、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9、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
    下列财产可作担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 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包括: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吗
    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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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1 11: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