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速公路安全距离是100米。 参照车速高速行驶,即车速在100公里/小时以上时,车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在100米以上。快速行驶,即车速在60km/h以上时,安全距离数值等于车速;比如车速80公里/小时,安全距离80米。中速行驶,即车速在50km/h左右时,车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0m。低速行驶,即车速低于40公里/小时时,车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米。龟速,即车速在20km/h以下时,车与车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综上所述,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