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释义 | 山西省根据全省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线,每年标准不同,可向人社厅查询。 一、沈阳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辽宁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从2020年8月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当期养老保险费以5238.00元作为月缴费基数。在原有60%、70%、80%、90%、100%、200%、300%的缴费档次基础上,增设2019社保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档次。 二、社保缴费的基数 各地的缴费基数会有不同,具体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三、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怎么确定 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 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特殊情况下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按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定。 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基数的核定,根据各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有关规定核定。 二、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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