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遗弃物先占是否合理 |
释义 | 一般遗弃物品的先占归属的前提是这个物品已经被物主抛弃,并且有抛弃的事实,才能有权利去先占。因此能确定别人抛弃物品,才能去把物品先占。 对于遗弃物的认定:抛弃可以消灭所有权,使有主物成为无主物,此处所说的抛弃物是指被抛弃所有权的动产。抛弃行为,首先要有抛弃的单方意思表示,因此要求抛弃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实施抛弃行为,即放弃对动产的占有。 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即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先占的客体是无主物。所谓无主物,指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之物。若一物已经属于他人所有,则不可能再为另一人所有。先占之物是无主物,这是先占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的根本区别。遗失物、埋藏物等是有主物,只是暂时脱离了所有人或对其有占有权的人的支配,因此不能由拾得人、发现人凭借发现行为和拾得行为自动取得所有权。 一、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拾取到遗忘物的,拾得人应合理保管遗失物,尽报告义务,上交有关部门。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拾得人具有报告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会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在哪些情况下公民可能丧失所有权 下列情况下公民可能丧失所有权: 1、所有物消灭。 2、所有人死亡。公民死亡之后,其所有物归继承人继承,而导致死亡者所有权的丧失。 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这是指所有权人主动放弃自己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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