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深圳车辆颜色变更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材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4、车架号拓印一套。5、单位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和其复印件。6、变更使用性质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7、车体广告相关部门出具的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