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孩子是不可以选择自己的监护人的。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孩子自己不能选择由哪一方成为自己的监护人,因为双方只要有监护能力就是监护人。但是如果父母对孩子持续虐待的,利害相关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指定其他监护人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