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四个月不发工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 2.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工资发放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工资发生的争议,不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劳动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但如果劳动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还应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