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300万注册资本需要交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的税收。实际上注册资本它决定了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但是和所需要交纳的税收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与税收的具体缴纳金额有直接联系的,实际上是营业额的大小,一般是按照比例来进行缴纳的。 法律客观: 《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 法规 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