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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引产能报销多少生育保险?
释义
    法律分析:按0.8%费率缴纳引产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
    除下列情况外,女职工流产、引产享受生育津贴限于1次:
    (一)已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因习惯性流产、孕妇或胎儿体质等原因不适宜生产、意外事故等导致流产、引产的;
    (二)已经采取长效永久避孕节育措施而发生意外怀孕进行流产、引产的。
    引产生育保险报销与医疗保险报销共用一个蓝色的《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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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