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什么时候可以休产假 |
释义 | 孕妇的产假是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申请流程: 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综上所述,一般是产前十五天开始休,所以无论是提前两个月休还是提前15天休,依个人情况而定,总体的假期不会延长也不会缩短,产前透支过多休假天数,产后相应的休息时间会缩减。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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