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应该怎么办?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二、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家反悔应该怎么办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卖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法维权: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卖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卖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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