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组织关系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由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 2、党支部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3、各级党组织逐级向上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到流出地市委直管党组织。 4、流出地市委直管党组织向流入地市委直管党组织发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支部报到。 法律客观: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