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是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实习则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由此可见,试用期中的对象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则只适用于在校学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实习期并没有相关的期限限制。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的是用人单位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