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哪里 |
释义 | 我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各地方人民政府的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也承担着一定的监督管理责任。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违反操作规程、设备不合格、设备失修以及其他偶然原因。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资料表明,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爬上高压电杆掏鸟巢;低压架空线路断线后不停电用手去拾火线;黑夜带电接线手摸带电体;用手摸破损的胶盖刀闸。 (2)违反操作规程,带电连接线路或电气设备而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触及破坏的设备或导线;误登带电设备;带电接照明灯具;带电修理电动工具;带电*动电气设备;用湿手拧灯泡等。 (3)设备不合格,安全距离不够;二线一地制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线不合格或接地线断开;绝缘破坏导线裸露在外等。 (4)设备失修,大风刮断线路或刮倒电杆未及时修理;胶盖刀闸的胶-木损坏未及时更改;电动机导线破损,使外壳长期带电;瓷瓶破坏,使相线与拉线短接,设备外壳带电。 (5)其他偶然原因,夜间行走触碰断落在地面的带电导线。 结语 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是我国法律的重要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着监督管理的责任。触电事故的发生有多种原因,包括缺乏电气安全知识、违反操作规程、设备不合格、设备失修以及其他偶然因素等。我们应该加强电气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合格和及时维修,以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电力发展规划,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 电力建设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二章 电力建设 第十二条 国家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支持、促进电力建设。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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