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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关银行贷款,借款人跑了,担保人当初没有担保资格,银行居然放贷?
释义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的解决办法: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银行贷款人不能担责时,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担责。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的解决办法: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银行贷款人不能担责时,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担责。《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关于银行贷款,借款人跑了,担保人一开始没有担保资格,银行居然放贷
    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的解决办法: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银行贷款人不能担责时,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担责。银行贷款人跑了担保人的解决办法:1、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2、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银行贷款人不能担责时,由担保人向债权人担责。《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贷款借款人是我,钱担保人拿走了,现在担保人不还款怎么办?
    借款人把钱借给担保人担保人不还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请问2012年银行担保贷款,2021年才知道贷款人没有还款,担保人还负责人吗?
    作为担保人在贷款人不还款的情况下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银行同意或者提供反担保,一般不能自行取消担保资格。在担保承担还款义务后可以向贷款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为他人提供担保贷款,贷款人现在无法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
    帮助别人做担保贷款的,如果借款人无能力偿还贷款的话,担保人有责任和义务偿还该欠款的,在承担完还款责任后,再向借款人追偿。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担保人再次贷款时会受到一定的贷款条件和最高贷款金额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如果有担保人,银行贷款还需要抵押吗?
    贷款有担保人了还可以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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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