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不得有任何虚报瞒报。然后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第一道审查,经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后,交给县公安局第二道审查,同样签字盖章后上报市公安局,最后一直到省公安厅。政审结束后,合格的留下准备体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