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 |
释义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有四个区别: 1、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权利性质不同; 2、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权利内容的不同; 3、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 4、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继承方面不同。 土地承包人有什么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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