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方违约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1、买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的,仍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2、买方不想继续合作,想解除合同的,可以依法解除买卖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一、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实际损失吗 可以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可以主张以下这些赔偿:1、固有利益损失赔偿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2、信赖利益损失赔偿 通常上,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具体而言,其中的直接损失包括以下: (1)缔约费用,如约定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约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运输货物到签约地所负担的运输费用等; (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取得其他共有人的追认导致无效等; (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等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另外,信赖利益的间接损失包括以下这些: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 (2)利润损失,比如因为缔约过失没有正常营业,因此丧失的正常收入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二、买房子合同签了想退房子怎么办 原则上应当与卖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如果没有法定或约定的单方解除权行使事由出现,买方是不可以随意单方解除合同的。此时如果买方想解除合同,必须与卖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就购房款的退还等内容达成一致,避免发生纠纷。但是如果出现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权事由,买方作为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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